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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分类: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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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1 16:47

金融安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更是千家万户幸福生活的基石。面对当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交织的复杂环境,提升全民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愈发重要。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的要求,于2025年6月正式启动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助力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一、非法金融活动典型案例

案例类型一: “李鬼”式APP诈骗

“李鬼”APP诈骗案是指不法分子伪造知名金融机构官方APP图标与界面,通过短信链接诱导下载。用户输入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后,账户资金被迅速转空的诈骗案件。

资金盗刷流程: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道,2022年1月,四川省吴某某在网上看到了“农E贷”仿冒APP的宣传信息,因资金紧张便点击下载,并填写了信息申请贷款,但显示放款失败。所谓的在线客服与吴某某进行“沟通”,称其账户信息不匹配,需先进行资金验证。吴某某信以为真,便向指定账户转账3万元,事后发现被骗。

2022年5月,辽宁省章某经朋友推荐下载了“平安证券”仿冒APP,先后投入了18万元。不久章某收到了平台升级的通知,并按提示进行了升级操作,但平台显示其账号为“风险账户”,存在洗钱嫌疑,需要向监管部门的“安全账户”进行转账验证,否则无法正常使用。章某多次进行转账,合计被骗25万元。

2022年6月,山东省秦某某在“马上金融”仿冒APP申请贷款10万元,平台要求先交1万元金融贷款保险,否则不能提现。秦某某按要求交钱后依然无法提现,平台要求再交5万元验资费,并承诺会将保险费和验资费一并返还,秦某某充钱后合计被骗6万元。

案例类型二:非法集资诈骗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025年6月10日,最高检发布了如下一批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沈某峰(红通在逃人员)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2014年1月至2020年7月间,王某陆续成立达某公司、致某公司等多家投资管理公司,伙同顾某、王某竹、穆某竹等人,搭建虚假炒汇平台MT4,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客户说明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谎称所搭建的MT4平台可以开展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该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委托开户协议》、《账户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公司代为在平台“开户”并“入金”,后续由专人进行账户日常维护以及炒汇交易,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询费,合同到期后,返还客户本金及20%至300%不等的收益。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2013年至2021年间,张某锋等人通过聚某信息公司、小某菜公司运营“小某菜金服”网贷平台,以网站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宣传 “金财”“聚有财”等债权类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6%—12.5%年化收益率的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05亿余元。

 

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切实守护您的财产安全,我们作出如下提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

1. 识别 “高收益”伪装, 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承诺“保本高息”的产品都需高度警惕,理解风险与收益并存。

2.认准“正规军”渠道, 购买金融产品与服务,请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通过官方营业网点、官方网站或官方认证APP办理。不轻易下载第三方链接。

3.做好个人信息守护, 警惕向陌生人或在非官方平台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核心敏感信息。

4.善用“查询验证”等手段,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资质,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官网验证机构与产品合法性。遇可疑情况,及时拨打金融监管举报热线或报警。

财富积累需智慧,安全守护靠警觉。如已遇到相关案件,我们提示:及时留存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宣传材料等,向警方报警,警惕“第三方和解机构”进行的二次诈骗。